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 不包含生育保险 。根据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是两种独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具体区别如下:
一、制度性质与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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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项目,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医疗、生育津贴及产假权益。
- 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需以单位名义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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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是针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镇未成年人、无业居民等群体设立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用于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报销。
二、生育费用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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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 :仅能报销 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 , 不包含生育津贴和产假 。若仅参保居民医保,生育相关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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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 :需通过 职工生育保险 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报销。若未参保,则无法享受国家生育津贴和产假福利。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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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城镇居民同时参加了职工医保,则其生育费用可纳入职工医保报销范围,但需符合职工医保的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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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待遇不可叠加使用,需分别参保享受相应保障。
四、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参加职工医保,而生育保险作为独立险种,需单独参保。
总结 :若需报销生育费用,建议通过职工医保或新农合参保;若仅能参加居民医保,则需自费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