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外省可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关键操作包括:备案后持社保卡/医保码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报销规则,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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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跨省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线下窗口完成备案,临时外出人员(如急诊)可补办备案。长期异地居住者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备案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 -
结算规则
报销范围(药品、诊疗项目等)按就医地标准,报销比例、起付线等按参保地政策。例如,北京参保人在上海三级医院住院,按上海医保目录报销,但起付线和比例仍遵循北京标准。 -
持卡就医与机构选择
必须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码,在备案地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使用。未开通的机构需先自费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门诊与住院覆盖
普通门诊、住院及高血压等5种门诊慢特病已全国开通直接结算,其他病种需咨询参保地政策。
提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时查询备案状态及开通机构,避免因备案过期或机构未联网导致无法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