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400元起征点的报销比例因地区政策、医疗机构级别及保障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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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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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多数地区设600元起付线,部分地区(如呼和浩特市)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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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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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累计超过200元按65%支付,支付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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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累计超过1000元按50%支付,支付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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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花费200元,可报销180元(20元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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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慢病
- 覆盖6种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报销比例最高达85%。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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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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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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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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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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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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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特等医院: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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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各地普遍为10万元,部分地区(如呼和浩特市)可达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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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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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个人负担费用累计1.4万元,起付后按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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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三级医院住院6万元,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4.6万元,大病保险可报销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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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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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与补贴 :400元为个人缴费部分,实际医保账户金额为400+670元(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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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备案后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如48%)。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点和病情选择医疗机构,并关注当地最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