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看病报销比例因备案类型(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差异显著:长期备案者可享参保地同等待遇,临时外出者降幅10%-20%,急诊抢救或转诊备案可减少降幅。 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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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备案
提供证明材料备案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本地同等报销比例(如一级医院75%、二级70%、三级60%)。若以个人承诺方式备案且未补齐材料,回参保地住院时报销比例降低20%。 -
临时外出就医
- 已备案:转诊或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降10%(如三级医院从60%降至50%),非急诊未转诊者降20%。
- 未备案:报销比例统一降低20%,部分省份对居民医保未转诊者按50%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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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与转诊特例
急诊抢救人员无论备案与否均按参保地标准报销。转诊备案时机影响降幅:治疗前备案降10%,治疗后补备案降20%。 -
报销规则差异
- 跨省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手工报销则完全按参保地标准。
- 起付线可能上浮(如跨省三级医院达1200元),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同步下降5-20个百分点。
提示:优先办理长期备案或转诊手续以最大化报销比例,急诊需保留证明材料。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备案地具体政策,或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降幅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