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分药店支持外地医保卡购药,但需满足参保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完成备案手续,且选择上海本地已接入异地结算系统的定点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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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与条件
根据现行规定,若参保地支持异地药店联网结算(如长三角部分地区),参保人备案后,可在上海开通异地服务的定点药店直接刷卡购药,药品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
操作流程
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通过APP查询上海支持异地结算的药店名单,即可持卡购药。 -
限制与注意事项
目前异地药店结算尚未全国普及,部分省市仅支持住院和门诊费用异地报销,购药前需确认参保地政策。非医保目录药品或未备案情况下仍需自费。
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备案要求及药店名单,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