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起,福建省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 4433元 ,该基数对应 基本医疗一档 的缴费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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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医保档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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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3元是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的医保缴费下限,属于 基本医疗一档 的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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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一档的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缴费6%+个人缴费2%,部分城市可能包含地方补充医疗(如单位缴费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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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档次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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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二档和三档 的缴费基数通常高于4433元,但具体标准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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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二档和三档的报销比例和待遇也高于一档,但缴费比例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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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 基层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4433元,否则可能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4433元是基本医疗一档的缴费下限,适用于大多数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