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社保缴费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0300元/月 (即赤峰市2024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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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300%或低于60%,则分别按300%或6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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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赤峰市社会平均工资
赤峰市2024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5160元 ,因此300%为 15480元/月 (5160×300%)。但实际执行中,单位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且存在上限(如10300元),因此 实际上限为10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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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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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最低缴费基数为1400元,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8%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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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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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10300元,单位需以10300元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建议职工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以确认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