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社保缴费基数7900元属于 下限标准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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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赤峰市社保缴费基数以 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为基准,实行 上下限浮动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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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全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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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全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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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0元的定位
若赤峰市2024年全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167元(假设数据),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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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13,167元 × 60% = 7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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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13,167元 × 300% = 39,501元 。
7900元是赤峰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值,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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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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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超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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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低于下限按下限、高于上限按上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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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0元是赤峰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标准,适用于2024年全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对应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