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并非只能在归属地报销,目前已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通过备案或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报销待遇。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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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全国范围内已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只需在参保地完成备案(部分情况可“自助备案”),即可在异地定点医院刷卡结算,无需垫付全额费用后回原籍报销。 -
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多数省份已实现省内就医“无异地”,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定点医院就诊时,可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部分项目(如门诊)需遵循就医地目录。 -
临时外出急诊报销规则
因急诊在异地就医,未提前备案也可事后凭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但报销比例可能低于备案情况,建议优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补办备案。 -
特殊情形需注意
生育医疗、学生意外伤害等部分费用可能仍需回参保地报销,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建议办理常住异地备案,享受与本地同等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的异地报销便利性持续提升,建议提前查询就医地定点机构名单并确认备案流程,最大化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