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停缴医保后,慢性病费用将无法报销。根据现行政策,低保户需持续缴纳医保才能享受慢性病门诊或住院的叠加报销待遇,包括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若中断缴费,不仅失去基础报销资格,也无法申请民政医疗救助等专项补助。
-
报销前提是医保在缴状态
低保户慢性病报销需满足“先保险,后救助”原则,即先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剩余合规费用再按比例申请医疗救助。例如,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低保对象可再报销65%-75%,年度封顶3.5万至5万元。但若停缴医保,所有报销链条均失效。 -
门诊与住院的差异化报销
门诊慢性病购药可享基础医保50%报销,叠加医疗救助后,低保户实际自付比例可降至20%以下(如政策内费用救助80%)。但停保后,门诊购药需全额自费。住院部分则完全无法享受“二次报销”政策,包括针对低保户的倾斜性救助。 -
特殊药品与病种限制
部分慢性病特效药(如奥马珠单抗)需单独审批,且仅对参保人员开放特药报销通道。未参保时,即使符合病种目录(如糖尿病、高血压等),也无法通过医保或救助渠道减免费用。 -
临时救助与补充保障失效
停保后,低保户将无法申请临时医疗救助(如因病致贫补助),这类救助通常要求申请人必须参保。部分地区对未参保低保户的医疗刚性支出不予认定,导致全面保障缺失。
建议及时续保或咨询当地医保局。低保户若因经济困难无法缴费,可向社区申请参保补贴,避免因停保导致慢性病治疗负担骤增。具体政策细节可能因地区调整,需以最新官方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