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是国家对职业妇女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发放的生活费用,核心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若津贴低于产前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若未参保,则由单位按产前工资标准支付。
- 计算基数: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参保职工的月均缴费工资为准。例如,某公司2024年申报工资总额33.7万元,职工56人,则月均基数为(337808÷56)÷30≈201元/天。
- 产假天数:顺产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胎加15天;流产按妊娠月份分别享受15-75天不等。部分地区对晚育额外延长假期。
- 发放规则:参保职工由社保机构拨付至单位,单位需先行垫付;未参保职工由单位直接支付产前工资。国家机关等特定单位按原工资渠道发放,不享受津贴。
- 差额处理:津贴≥产假工资时,单位无需补发;津贴<工资时,单位须按“就高原则”补足。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领取,但医疗费用可叠加报销。建议女职工提前确认单位参保情况及地方政策细则,确保权益完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