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付后按比例报销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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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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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按比例报销。 - 基础比例:50%
-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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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起付标准50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9000元/年(含3000元零售药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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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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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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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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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12000元/年,退休人员9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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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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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时
- 凭社保卡直接结算门诊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 - 需主动告知医院门诊类别,未出示社保卡或类别错误可能导致费用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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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 直接刷卡支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自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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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的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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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时间
- 门诊费用直接与医保系统联网结算,无需手动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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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门诊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等材料需保留,用于年度审核。
四、改革调整说明
职工医保门诊待遇可能根据政策调整,例如个人账户支付比例、起付标准等,建议定期关注医保官方通知。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当前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