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河南省关于二胎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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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按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法定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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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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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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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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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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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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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为15-30天,不足4个月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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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或死胎 :妊娠4个月以上为42天,不足4个月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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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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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生育时仍在参保的,可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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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方案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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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发放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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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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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直接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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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郑州、开封)产假天数超过98天的,可延长至190天,津贴金额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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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 应当在生育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申请。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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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期
法定产假外的80天奖励假期(如产前检查、产后护理)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工资或福利,不纳入生育津贴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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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补贴
农村户口生育二胎的补贴通常由村委会或乡镇计生部门发放,金额约为每月80-160元,与生育津贴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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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工资关系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为基数计算,单位缴费部分不计入津贴金额。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3年河南对生育津贴政策进行了优化,延长了产假天数并提高了津贴标准,同时明确了津贴计算细则和申领流程,进一步保障了职工的生育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