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津贴夫妻双方都可以同时领取,但领取条件及津贴名称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女方领取的生育津贴
- 适用条件:女方需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在生育时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 津贴名称:生育津贴。
- 发放方式:产假期间,津贴金额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产假结束后一次性发放至单位账户。
2. 男方领取的护理假生育津贴
- 适用条件: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男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 津贴名称:护理假生育津贴。
- 发放方式:男职工在配偶生育后可享受护理假,津贴金额按男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3. 注意事项
- 领取流程:女方生育津贴通常在产假结束后由单位统一办理;男方护理假津贴需由男方所在单位申请。
-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等法规。
总结
苏州生育津贴政策保障了夫妻双方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女方领取生育津贴,男方领取护理假生育津贴,具体金额和条件依据相关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