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浙江省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后,符合条件可享受生育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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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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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人员 :同样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二、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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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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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缩短至6个月,可补缴。
三、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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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
- 若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上年度缴费基数与用人单位一致,则以本人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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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示例
以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育为例,若按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计算,一孩顺产可获约1.8万元津贴。
四、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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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连续缴费满6个月,未满1年的可回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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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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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缴费基数和津贴标准可能因统筹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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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生育津贴可叠加其他生育补贴(如一次性生育补助),具体金额需以实际政策为准。
浙江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符合条件可享受生育津贴,但需注意地区政策差异及缴费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