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总工会的二次报销流程,结合相关搜索结果,具体步骤如下:
一、二次报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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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需满足当地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超过规定限额(如10%)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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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参保人员去世,其家属可凭死亡证明、参保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材料代理申领。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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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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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 出院小结 (需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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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 (原件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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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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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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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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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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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相关材料 (企业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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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具的 就医证明 (需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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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手续证明(非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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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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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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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含照片和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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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合作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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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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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医保报销
- 住院期间持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到当地医保部门完成初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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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二次报销材料
- 将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整理,连同上述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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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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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至 长春市总工会指定机构 (如工会办公室或医保合作部门)提交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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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工会二次报销申请表》,确保信息与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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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支付
- 工会审核材料真实性,通过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报销款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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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 二次报销需在医保报销后规定时间内申请,通常为出院后9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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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提前电话咨询长春市总工会或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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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 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五、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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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长春市总工会办公室(0431-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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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访问长春市总工会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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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长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财务部门或工会服务窗口
以上流程综合了医保报销与工会补贴的办理要求,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并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