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慢病门诊政策最新调整统一了全省病种目录、提高了报销标准、优化了异地就医结算,重点覆盖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重的疾病,如恶性肿瘤、糖尿病合并症等,并细化病种分类(如将恶性肿瘤分为放化疗、镇痛治疗等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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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目录与认定标准
全省统一近150个病种,新增未成年人专项病种(如残障儿童康复治疗),同时量化认定标准(如高血压血管狭窄程度、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需达标)。对长期未就医者(24个月无合规费用)自动取消待遇资格。 -
费用保障与待遇提升
覆盖药品、诊疗项目及耗材,透析等6类高差异病种费用范围全省统一。城乡居民透析报销指导线不低于6000元/月,部分病种季度支付限额提高(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2400元/季度)。 -
经办服务优化
认定权限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省内异地互认,解决参保地往返认定问题;同步推进跨省及省内跨统筹区直接结算,减轻患者垫资压力。
最新政策通过细化分类、强化监管和便捷服务,显著提升了慢特病门诊保障的公平性与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