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包括:参保职工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提供完整医疗证明,津贴标准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参保职工需满足生育前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中断补缴不计入。灵活就业人员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但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津贴申领必须符合国家或河南省计划生育政策,超生或非婚生育不予发放。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等证明材料。
申领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流产或引产需附加医学诊断书。材料缺失将影响审核进度。
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发放。顺产享158天产假,难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男职工配偶无业可申领50%一次性补助。
线上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或线下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通过后30日内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单位代办的需加盖公章。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领取,单位垫付后需抵扣。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否则报销比例降低20%。
确保材料齐全、缴费时限达标,及时申领避免过期。单位未参保的职工可要求企业补缴后追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