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就医可以报销,但需提前备案并符合政策规定,报销比例通常低于参保地且起付标准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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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报销前提
跨省就医前需向参保地医保机构备案(急诊可住院后3天内补办),否则费用不予报销。备案后需先垫付医疗费,出院后凭住院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
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 普通跨省就医:起付线通常为1000-1200元,报销比例比参保地同级医院低20%-28%。
- 基层医院转诊: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可正常报销,未转诊的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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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销的情况
非定点医院门诊费用、自购药品、未备案或未急诊申报的住院费用均不纳入报销范围。
提示:跨省就医前务必咨询参保地最新政策,确保备案流程完整,避免因手续问题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