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目前每月可享受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补助,具体标准根据病情等级和地方财政情况动态调整,最高可达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水平。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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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调整机制
江苏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8月起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提高至每月700元,并规定此后每年根据经济发展和工资增长情况同步上调。2024年最新调整后,部分地区的补助金额已突破国家标准,例如宿迁市参照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4.2%重新测算,实际发放金额可能更高。 -
申请条件与审批流程
- 需满足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并经军队师级以上卫生部门确诊;
- 回乡后向户籍地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按月发放补助;
- 复员士官还可申请慢性病鉴定,通过后可额外获得一次性医药和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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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与补充保障
对困难群体(如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地方政府会代缴养老保险费用,并叠加其他社会救助政策。若病情恶化达到残疾标准,可申请伤残等级评定,转为享受更高标准的残疾抚恤金。 -
新旧政策衔接
2017年国家基础标准为每月550元,江苏通过省级财政补贴率先提高至500-700元区间,近年持续保持在全国前列水平。
建议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时关注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告,确保权益应享尽享。动态调整机制下,未来补助标准有望随经济发展继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