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河南省南阳市自2019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工作。合并后,南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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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与基金合并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管理,不再单独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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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原有的生育保险待遇(如生育医疗费用实报实销、生育津贴等)保持不变,仍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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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优化
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简化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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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职工个人无需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原生育保险与医保缴费比例之和缴纳。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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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办理过生育保险待遇,合并后无需重复申领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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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跨省流动就业,需关注异地转移接续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务院及地方政府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