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保险或大病医疗保险
根据南京市医保政策,医保账户每月被扣10元、20元的情况,主要与以下两种保险相关:
一、失能保险(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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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划账机制
失能保险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南京实施,采用分年龄缴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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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参保人员 :每年缴费10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财政补助20元,医保基金划拨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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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下参保人员 :每年缴费6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10元,医保基金划拨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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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因政策调整,60岁以上个人缴费标准减半为20元,60岁以下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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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划扣原因
每月扣除的10元或20元属于失能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用于建立个人账户共济基金,未来可用于支付失能后的照护费用。
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需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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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每月扣除的金额可能涉及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4元/月)或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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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扣除金额较大且非上述政策,需核对是否为其他专项保险(如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每月缴纳4元)。
其他可能性
- 若扣除金额与上述政策不符,建议联系医保部门核实是否为其他保险或费用(如手续费、药品费)。
总结
每月扣除10元、20元主要与失能保险缴费相关,属于政策调整后的正常扣款。若对具体险种有疑问,建议通过南京医保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