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的计算涉及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及计划生育手术补贴,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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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的60%-300%确定,最低1277.4元,最高63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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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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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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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158天 +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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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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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15天,3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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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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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金额 :1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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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长 :与生育津贴同步发放,直至产假结束。
三、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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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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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育手术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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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通手术 :20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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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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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住院费(市内三级医院顺产约2800元、剖宫产约4800元)及特殊情况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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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符合生育或手术政策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厦门生育保险的最新政策,具体操作中建议以社保部门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