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职工退休后单位是否继续缴纳医疗保险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单位不再缴纳的情形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
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时,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可按月享受医保待遇。
-
未达到缴费年限且未补缴
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15年,单位在法律上无义务继续缴纳。此时职工需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个人补缴 :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或选择逐年补缴;
-
终止缴费 :直接停止缴费,但需承担医疗费用自费风险。
-
二、特殊情形说明
-
退休后返聘或再就业
若退休后重新就业,单位是否继续缴纳医保取决于新单位政策或双方协商。一般情况下,返聘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单位无需强制缴纳医保,但可能基于协商或人道主义考虑继续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参保缴费,单位无义务承担。
三、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计算 :连续缴费年限与当地平均工资挂钩,中断后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
-
待遇享受标准 :退休后医保待遇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共同支付,个人账户每月有固定金额补贴。
建议退休前与单位沟通医保缴费安排,对未缴年限进行补缴规划,以确保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