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脑性瘫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儿童脑性瘫痪(0-7岁)被新增纳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范围,具体政策如下:
一、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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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
儿童脑性瘫痪(0-7岁)成为湖南省门诊慢特病保障的新成员,每月可享受最高1000元(含康复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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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
除脑性瘫痪外,恶性肿瘤、冠心病、类风湿关节炎等47个病种已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范围。
二、报销比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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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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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病种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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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标准,可自主选择一种病种享受待遇,但需在已选病种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0元/月的医药费用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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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门诊慢特病待遇与普通门诊用药保障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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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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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互认 :参保关系在省内转移接续时,慢特病门诊待遇资格实行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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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仅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纳入报销。
四、政策有效期
当前政策有效期为5年,未来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南省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