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分娩后12个月内完成申请,线上办理最快5个工作日审核,线下窗口需备齐生育证明与社保卡。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一、申领时间窗口
- 起始时间以《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为准,最晚不得超过婴儿出生后12个月。
- 参保缴费要求:需在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含分娩当月),不足者可待缴满12个月后补申领。
二、材料准备要点
- 核心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
- 医疗文书:出院小结(含分娩方式说明)、医院收费票据
- 特殊情况:流产/引产需提供医学诊断证明,境外生育须提交领事认证文件。
三、线上办理流程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操作:
- 登录后搜索“生育津贴支付”事项,选择参保地为中山市
- 上传加盖医院公章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及电子材料
- 填写银行账号信息(需与社保卡一致)。
四、到账时效与查询
审核通过后,津贴将于20个工作日内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可通过“中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异常情况可致电0760-12345转医保专线。
提示:跨省生育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津贴金额按中山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补充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