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济南医保生育医疗费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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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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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可 100%报销 ,包括产前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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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的70%发放,与生育医疗费用同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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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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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35周岁(含)以上生育,产前检查标准提升至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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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参保的,按女职工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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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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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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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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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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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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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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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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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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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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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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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费用报销 :普通产检项目(如血常规、B超)可报销,高端自费项目(如基因检测)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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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如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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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1月起,生育产前检查费用已纳入门诊统筹报销,截至2025年3月,已有22.2万人次就诊。
以上政策综合了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报销,有效减轻家庭生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