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政策,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 深圳的出生证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核心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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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
必须是深圳市内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用以证明生育事实及生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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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材料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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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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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生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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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费用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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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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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或境外生育需额外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手术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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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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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后按月申报生育津贴,需提交上述材料至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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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若单位未申报,职工可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交材料申请。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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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圳户籍但符合参保条件 :若用人单位为非深圳户籍但已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出生证仍为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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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所有材料需在生育后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审核。
深圳生育津贴的申领以深圳出生证为核心材料,其他材料需配合以完成完整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