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个人领款
广州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可分为单位申报和个人申领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单位申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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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用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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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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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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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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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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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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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及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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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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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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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材料,通过后返回《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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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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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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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自参保职工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申领,需提供《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婴儿出生证明》《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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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申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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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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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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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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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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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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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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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配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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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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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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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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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登录广州市医保局官网或“穗好办”APP,按指引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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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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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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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医疗费用报销后由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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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逾期未申领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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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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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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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就医身份确认,费用由个人垫付,回广州后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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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部分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需在手术前提交)
以上流程综合了广州市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经办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