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对象和就医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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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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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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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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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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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城镇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二、特殊群体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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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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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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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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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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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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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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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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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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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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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2000元起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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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 :1300元起报销,比例70%(70岁以上)
四、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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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68万元(特殊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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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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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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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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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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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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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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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萍乡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具体比例见职工医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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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封顶线为5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2025年萍乡医保政策,具体报销比例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