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男职工生育保险金领取需满足配偶未参保、男方连续缴费满12个月等条件,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顺产1200元、难产2000元),通过单位或线上“随申办”提交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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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男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配偶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未参加生育保险、缴费不足12个月或为失业人员。同时需满足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行为发生在上海或外省市(需提供当地医疗机构证明)。 -
补贴标准
根据配偶生育情况发放一次性补贴:顺产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2000元。若配偶符合医疗费用补贴条件,可按生育医疗费的50%申领(如配偶为农村户籍或灵活就业人员)。 -
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男方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失业证明或未参保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及费用清单。若线上办理,需准备实名制银行卡信息;委托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盖章的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线上办理:登录“随申办”APP,搜索“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补贴直接打入银行卡。
- 线下办理:由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区医保中心申请,审核通过后款项拨付至单位再发放给个人。外省市生育需额外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难产/顺产证明。
提示:男方与女方不可重复申领生育津贴,若女方已享受待遇,男方仅可申请护理假津贴。建议提前确认材料完整性,避免因缺失证明延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