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太原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实行 一人一户、终身参保 制度,但存在以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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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重复参保
个人只能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障,已参保后不得重复参加。若重复参保,需先终止其中一种保险,且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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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享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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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缴费但未开始享受待遇(如缴费后未达到待遇享受期),可终止当前参保关系后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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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进入待遇享受期,则需继续缴费以维持参保状态,中途断缴可能导致待遇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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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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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单位缴费中断导致个人参保中断,可向单位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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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缴费错误或系统问题导致重复缴费,需通过医保部门渠道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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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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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但需确认当前参保状态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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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参保但未缴费,需及时缴费或联系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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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不可同时参保,建议根据经济状况选择保留职工医保。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太原市医保局官方渠道查询参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