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津贴需在生育或流产后12个月内申请,逾期将无法领取。津贴发放通常从出院结算后的次月30日开始,按月发放至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以下是关键要点:
-
申请时限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或流产结束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超期视为自动放弃。异地生育需在4个月内提交材料,本地生育则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发放规则
津贴于出院结算后的次月30日起逐月发放。有社保卡的直接打入卡内,无卡者需凭身份证到徽商银行指定网点领取。申报前的应发月份津贴会一次性补发。 -
计算方式
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发。若审核不通过,需按通知补充材料重新申请。 -
注意事项
及时提交材料避免延误,尤其是异地生育需自行垫付费用后申报。材料不全或超期均可能导致无法领取。
务必在有效期内完成申请,确保权益不受损。具体流程和材料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