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流程,社保卡丢失后,其家庭成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销医保费用:
一、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亲情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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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绑定本人信息后,直接用于医疗费用的医保支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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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亲情账户
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开通医保亲情账户,绑定参保人信息后,可代为结算医疗费用。
二、垫付后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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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医疗费用
社保卡丢失期间就医需先行垫付所有费用,保留好医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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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卡后报销
完成社保卡补卡手续(需《领卡证明》)后,携带上述材料至社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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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急诊标准,且费用需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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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在异地就医,需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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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垫付费用后需在医保报销期内(一般为12个月)办理报销,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无论社保卡是否在身边,均有权享受医保待遇。
建议优先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亲情账户实现无卡就医,若已办理挂失补卡,可及时激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