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理由主要包括符合国家或地方计划生育政策、达到法定年龄、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记录,以及符合特定家庭结构或子女状况。以下是详细说明:
1. 符合国家或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 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家庭:申请者需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且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 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伤残:家庭需满足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
2. 达到法定年龄
- 年满60周岁:申请者本人需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达到60周岁。
3. 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记录
- 政策遵守记录:自1973年1月1日以来,申请者及配偶需未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 特定家庭结构或子女状况
- 农业户口:申请人及配偶需为农业户口或“半边户”。
- 子女状况:需满足无存活子女或子女为独生子女且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
5. 申请流程
-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向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 审核与公示:经过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公示后,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 材料准备: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材料。
总结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可通过申请奖励扶助获得经济支持,申请时需确保符合政策要求并完成相关流程。如需更多帮助,可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