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太原市支持异地医保使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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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所有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均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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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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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完成备案,支持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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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部分机构仍需现场提交材料,但已逐步实现线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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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输费用明细,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后完成费用分摊并回传结果,实现直接结算。
二、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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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
参保人员若同时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如住院费用符合当地支付标准),在异地住院时可享受医疗救助直接结算,支付比例不低于参保地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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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糖尿病、肿瘤门诊治疗、门诊透析和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等5种门诊慢性病,经备案后可在异地直接结算;其他门诊慢性病需先自费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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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跨省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可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回参保地就医时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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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异地就医时需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确保所选医疗机构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
四、政策优势
太原市通过“自助备案”“四免备案”等措施,简化了异地就医流程,提高了结算效率,是全省首家实现此类服务全覆盖的城市。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中心最新政策及权威平台说明,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