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社保政策规定,医保减员生效时间与员工离职时间密切相关,具体规则如下:
一、减员生效时间的基本规则
-
25号前离职 :当月减员当月生效;
-
25号后离职 :下个月减员。
二、特殊说明
-
25号至次月4日 :社保中心通常在此期间暂停业务,因此:
-
若员工在当月25日至次月4日之间离职, 当月无法减员 ,需等到次月4日社保中心恢复办公后处理;
-
当月社保仍由原单位缴纳,离职后原单位需在次月4日前完成减员操作。
-
三、操作建议
-
线上减员流程 (以福建为例):
-
登录福建医保服务平台(https://open.ybj.fujian.gov.cn/fuwu);
-
输入经办人账号密码,选择“人员减少”模块;
-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表》并提交。
-
-
注意事项 :
-
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中心(如福州市医保中心0591-12333)确认最新规定;
-
减员后,原参保信息将终止,需为员工办理转移手续,员工可立即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或转入新单位。
-
四、法律依据
相关社保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福建医保减员生效时间以离职时间为准,但需考虑社保中心业务办理周期,25号后离职需推迟至下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