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旧的医保卡余额转移到新卡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适用于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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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
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需提交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及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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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
携带身份证、注销证明至新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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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账户转移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发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将个人账户余额划入新卡。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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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流动就业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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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原参保地未办理注销,需先完成转移申请。
二、本地医保卡余额转移(适用于非跨统筹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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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通过单位或社保局获取《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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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
携带身份证、旧医保卡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交《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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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入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后,将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新卡,需完成激活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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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医保卡内无余额,需先通过银行渠道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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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先办理医保关系注销,再申请新卡。
通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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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新卡 :新医保卡需在银行激活后方可使用,激活时需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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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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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部分流程需在原参保地办理注销后3个月内完成。
通过以上步骤,旧医保卡余额可顺利转移到新卡,确保医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