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镇江医保转移到南京看病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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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镇江医保需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未欠费。若存在欠费,需先结清欠费后方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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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类型限制
当前仅支持职工医保转移,居民医保暂不支持跨市转移。
二、转移办理流程
(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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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参保地医保
需在镇江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取得《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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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
携带《参保(合)凭证》、身份证到南京参保地医保部门(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交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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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手续办理
南京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参保地。
(二)长期居住人员特殊办理
若在南京长期居住(如居住证满1年),可向南京社保局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医保转移,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如房产证、居住证等)。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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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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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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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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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就医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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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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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证明(如房产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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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人员:需在终止原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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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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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办理时间 :一般需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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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转移完成后次月开始享受南京医保待遇。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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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前咨询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南京医保中心(025-12333)确认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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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助 :有接收单位的可由单位代办,无接收单位需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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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转移期间医疗费用需自费,转移完成后按南京医保政策报销。
六、线上办理渠道
可通过南京医保移动服务大厅或“我的南京”APP线上办理备案和查询,具体操作可参考南京医保官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