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地点、医疗机构等级及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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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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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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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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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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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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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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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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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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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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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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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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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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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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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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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内按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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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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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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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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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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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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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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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封顶线: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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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辅助检查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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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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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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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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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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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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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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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
- 农村合作医疗需每年11-12月参保,次年生效。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近年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