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应提供以下材料: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单位证明、出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诊断书、本人身份证与社会保障卡或建行卡复印件。
材料清单
- 身份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建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 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相关证明:
- 准生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上环证(如适用)。
- 医疗票据:
- 医院收费票据(收原件)。
- 出院记录(诊断证明)。
- 费用汇总清单。
- 其他材料:
- 单位出具的证明。
- 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注意事项
-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个人承诺书,如无相关复印件。
- 建议在产假结束后办理报销,以便一次性领取生育津贴。
提示
如需了解具体政策或流程,请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