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男性生育保险的报销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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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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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可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单次报销金额最高为1400元,需提供发票、挂号费单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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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仅限配偶未参保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但男性生育保险 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报销 ,所有费用需由配偶通过其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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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仅适用于女性职工,按其配偶(男性)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的70%-100%发放,用于补偿产假期间的收入损失。
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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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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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以上,且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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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未参保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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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需在产后3个月内提交报销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报销比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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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生育津贴按男方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的2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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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 :生育津贴按320%发放,每多生育1个子女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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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生育津贴按420%发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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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报销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产假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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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 :若生育津贴低于男方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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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生育津贴计算基数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具体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
总结
北京男性生育保险 不直接报销医疗费用 ,仅适用于配偶的生育保障。若需了解具体报销流程或材料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