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与缴费时长密切相关,具体如下:
一、报销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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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6个月
参保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6个月 ,且职工生育时仍在参保缴费状态,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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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缴费中断超过6个月,需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补缴后从欠缴次月开始恢复待遇。
二、报销待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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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计发,由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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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等,产检费用可现场结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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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时效
需在生育或手术结束后9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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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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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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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欠缴时,生育保险待遇停止支付,补缴后从次月开始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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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保险的报销门槛为连续缴费满6个月,且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