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和产检报销是分开发放的。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用于补偿职工在产假期间的收入损失;而产检报销则需个人垫付费用后,通过单位手工报销,报销金额最高为3000元。
1. 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职工在产假期间按月领取。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直接打入职工工资账户,由单位统一发放。
2. 产检报销的流程与标准
产检费用报销需先由个人垫付,再通过单位手工报销,具体流程如下:
- 报销材料:包括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学诊断证明等。
- 报销标准: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3000元报销,低于限额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3.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与产检报销需分别申请,产检费用报销需保留相关票据,并由单位统一办理。
- 参保职工分娩前需连续缴费满9个月,否则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总结
生育津贴和产检报销是两项独立的福利,需分别申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用于补偿产假期间的收入损失;产检报销则需手工办理,报销金额有限额。建议参保职工提前了解相关政策,确保顺利申领相关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