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费用分段及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最高可报93%(一级医院住院0-10万元段),学生未成年人享受更高比例,起付线最低2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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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50元,三级医院1000元。多次住院从第二次起按当次起付线20%递减,最低200元。
- 比例:一级医院0-10万元报93%(学生94%),10-20万元报98%;二级医院0-10万元报79%(学生82%);三级医院0-10万元报71%(学生80%)。20万元以上统一报60%(学生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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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累计800元内报50%,“两病”(高血压、糖尿病)专项用药年限额1600元/病种,报50%。
- 特殊病门诊:恶性肿瘤等9类病种需备案,报销比例按住院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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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年度内个人负担超1.6万元部分分段报销:0-10万元报60%,10-20万元报80%,20万元以上报90%。医疗救助对象起付线减半,比例提高5%。 -
学生及未成年人优待
住院各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高10%,门诊“两病”用药保障更优。
提示:转诊至市外需备案,否则个人负担比例提高5%-20%。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降低起付线并提高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