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支付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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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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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70%-85%(具体比例与医院级别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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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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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重大疾病) :甲类及普通诊疗80%,乙类75%,高精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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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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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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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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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线与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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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
- 一级医疗机构:500元起付,三级及以上医院7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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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最高5万元(含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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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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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在甘肃省内异地就医时,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提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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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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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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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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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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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支付比例通常为30%-40%,统筹基金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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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满15年且年龄较大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可达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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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2011-2025年甘肃省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时需以当年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