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的形式因医院而异,目前主要有手写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两种形式,部分医院会打印电子病历并由医生手写签名后交给患者。
- 手写纸质病历:传统方式为医生在纸质小本上记录诊疗信息,交由患者自行保管。这类病历无需医院留存,患者需妥善保存以便复诊使用。
- 电子病历:多数医院已采用电子系统记录门诊病历,部分会打印纸质版并附加医生手写签名,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少数仅保留电子记录,无纸质交接,需依赖医院系统备份补打。
- 法律效力:无论手写或电子病历,医生签名或医院盖章是关键。无签名的电子病历需结合其他证据(如系统记录、医院公章)确认有效性。
随着医疗信息化发展,电子病历逐渐普及,但患者仍需主动确认病历保存方式,避免因遗失影响后续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