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医保卡挂号仍自费的主要原因包括:挂号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医保卡余额不足、未达到报销起付线或未开通电子医保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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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费性质特殊
普通门诊挂号费属于医疗服务费,多数地区将其列为“非医保报销项目”。部分医院将挂号费与诊疗费合并收取,若诊疗费纳入医保,则可能部分报销。 -
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不足
医保卡内个人账户资金用尽后,需现金补足。若绑定家庭共济账户,需确认是否成功授权使用亲属余额。 -
未达到报销门槛
职工医保通常设有年度起付线(如500元),门诊费用累计未超线时需自费。城乡居民医保可能不覆盖普通门诊,仅保住院或大病。 -
医保电子凭证未激活
部分地区要求使用电子医保凭证扫码结算,实体卡仅作身份核验。未开通或未申领电子凭证可能导致结算失败,误判为自费。 -
医院或科室不在医保定点范围
非医保定点机构、特需门诊、国际医疗部等特殊科室不参与医保结算,即使持卡也需全额自付。 -
医保政策地域差异
不同城市报销规则不同,例如北京普通门诊可报,上海需签约社区医院才享待遇,异地就医未备案也可能影响结算。
提示:挂号前可询问医院收费处是否支持医保结算,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当地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