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账户余额用完后仍可报销,但报销比例和限额会根据就诊机构级别、疾病类型及地方政策调整,通常门诊报销30%-60%(含村卫生室、镇卫生院),住院费用需达到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报销,重大疾病可能享受二次报销政策。
-
门诊报销规则
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报销60%(药费限10元/次),镇卫生院报销40%(检查/手术费限50元/次),二级医院报销30%(药费限200元/次)。余额用完后,仍需自费支付超限额部分。 -
住院费用报销
需满足起付标准,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若账户余额不足,需先自付起付线内费用,剩余合规费用按地方政策比例结算。市外公立医院住院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凭发票申请报销。 -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
针对先心病、白血病等20多种疾病,若一次医疗费用达标且地方政策允许,可申请二次报销。需满足参保、费用达标、政策支持三条件,报销比例依地方文件而定。
农保报销需结合就诊类型与地方细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农保经办机构,确保合规医疗费用最大化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