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因医院等级和医疗费用类型而异。
一、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 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 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 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二、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乡镇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通常较高,部分地区可达70%,也有说法认为稳定在50%左右。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80%,但也有说法认为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的报销比例为60%。
三、大病报销比例
- 大病保险报销:报销范围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8种大病,以及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种大病。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25万元。
四、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异地就医: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报销80%(如县级65%则异地报52%);未转诊或探亲务工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
以上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医院等级来确定。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